安全文明现场管理是什么?有哪些技术要求?请看鲁班乐标编辑的文章。
1.安全施工目标:
本工地安全目标:各施工单位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内,最终应达到华阴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地要求。
2.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2.1.进场后10日内上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2.施工单位要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书面记录。
2.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要戴好安全帽,凡发现在施工现场无安全帽或佩戴不规范者,将对个人违规和项目总包单位的监管不力同时加以罚款,该罚金由违规者所在单位支付。
2.4.对于“四口五临边”做到“有洞必盖、有边必有栏”的防护措施,并配置醒目的警告标志。
2.5.特殊技术安全部分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脚手架搭拆过程中,须有专人监护,设置一道安全警戒线,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搭拆。违者立即停工整改,并提出书面警告和经济处罚。
2.6.机械设备(塔吊、人货电梯、井架)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后方可装拆,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拆除、加节;设备应报专业检测中心检验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定机、定人;塔吊作业时必须配备一名驾驶、两名指挥(持证上岗),吊装作业必须设置吊装区域。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必须持相关资料及建设机械登记表(统一表式)向设备安装检测机构进行登记,领取IC卡和牌。
2.7.拆模前,施工单位必须申报《拆模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
2.8.对于外脚手架搭拆及日常维护必须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过监理公司审定后严格实施,并根据国家及地市有关规定,对于日常维护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
2.9.主分包方须安排专人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包括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确保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设备保养要有计划及保养记录。
2.10.电箱防雨棚、井架防护门、临边洞口及脚手架防护、卷扬机防护棚、钢丝绳过路保护、电梯井防护门、井架操作室、乙炔、氧气瓶存放笼、移动车、电焊机、消防设置架、塔吊专用吊篮等安全设施,应按规定的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制作。
2.11.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严禁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购置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电缆、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网、漏电开关、限位装置、保险装置、活动房等安防用品,必须具备如下资料:①出厂合格证;②产品许可证;③允许销售证书;④华阴市安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报告;⑤产品发票。
2.12.开工前,主包方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所有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同时考虑到现场其他分包的用电。要求现场专职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每天巡检并做好记录,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13.工地防火按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劳动局颁发的有关规定施工;分包商不得在现场焚烧杂物、垃圾及其它废弃物。
2.14.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主要领导、专职安全员)参加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并出书面通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和回复。
2.1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规程上报,造成社会影响较大或被媒体曝光的,业主方保留一切索赔及其它的司法权利。
3.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省级文明工地要求,是否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由主包自行决定。
4.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4.1.主包单位签约后,在十天内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报项目发展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凡未经业主同意而自行搭设的施工设施,业主有权令其限期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施工单位负责。
4.2.建立健全门卫、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货物出入登记制度。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看房客户应由销售人员带领。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赤膊入内,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门卫应对进出车辆进行安全引导、有序泊车。
4.3.主包单位与其他主包之间,用彩钢板进行封闭,道路、硬地坪、综合治理、防火、卫生、宣传教育、文字等做到规范化并全面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
4.4.现场平面布置应严格按照投标中所报实施,如有变动,须报监理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必须在进场30日内完成。
4.5.积极配合华阴建设及环保局的检查工作,季度检查中,本地块须达到前五名。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本地块排名未达标,则处以相关单位5000元以上罚款。
4.6.施工现场要有防扬尘措施,清理施工垃圾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施工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当洒水,减少扬尘。临时道路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黄砂、石子等材料应有遮盖措施,裸露土方必须覆盖。
4.7.在施工前严格按防汛要求,现场周围设置水沟,有系统地把地面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水方能排入市政管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流入城市排污设施内。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责任。
4.8.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处设置沉淀池,设置泥浆挡水围栏。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指定的市政污水管道或回收用于洒水除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污设施内。
4.9.业主已经在临时出入口设置符合华阴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自动冲洗设备及排水、沉淀设施,总包须对此套设施负全部管理责任,包含使用期间的对外出车辆设专人管理冲洗、维护、故障维修、防偷防盗等,直至承包范围工程入伙、移交业主。若因主包管理疏忽,造成设备损坏,无法修复投入使用,按实际损失费用2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4.10.在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规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区域畅通,平坦、整洁、场地平整无积水,保证出入口和道路畅通整洁。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4.11.材料堆放要求分类、集中堆放、砌体材料归类成垛,堆放整齐,碎砖料随用随清。楼地面有专人负责清洁,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12.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噪音,以免周边居民投诉,如因此产生的各种处罚及索赔,由施工单位负责。
4.13.施工区内要设2处以上男、女厕所,必须使用活动公厕,定期清洁,严禁设置旱厕,违者罚款500元-1000元。
4.14.施工期间,服从市政、交警、环卫、卫生防疫站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工作。
4.15.施工区域随便大、小便者,一经发现,当事人罚款100元,当事人单位罚500元。
4.16.施工期间各自合约范围内的办公、生产区域及施工道路须配备专人每天进行保洁。
4.17.施工现场未征得监理及业主同意不允许住人(值班人员人数、位置必须向监理及业主上报备案),一经发现违者处1000元/每人/次罚款,且如果有社会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一律由总包单位承担。
4.18.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其上级公司等对工地进行参观、检查工作,各标段总包单位要提前义务做好所在区域的保洁工作,并接受业主临时安排的服务于检查的相关工作。
工程CI标准
为体现中海企业形象,规范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行为标准,现将A地块工程CI标准说明如下,请施工单位按此标准执行。
标牌
施工图牌:
A、主要包括工程简介、工程平面图、组织结构、工作制度、安全制度等。
B、图牌应置于大门入口处显要位置。
C、图牌规格:图牌为长方形,横式镶嵌于墙上,无围墙部位采用钢管支撑,长宽比为3∶2。
D、图牌材料:平直的板材,颜色为白色。
E、图牌组合形象:底色为白色,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
2、项目经理部名牌:
材质:平直板材。颜色为金属色。
标准组合:企业名称下方划一横线,横线下方书写项目经理部名称,字为黑色。
名牌悬挂于现场办公室入口处显要位置墙面上。
3、办公室门牌:
材质:有机玻璃板
尺寸:长宽:28╳9厘米,字高小于4.5厘米。
颜色:白板、黑字。
位置:悬挂门侧上方或正面帖于门上;若为玻璃门,可使用不干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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