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框支墙与落地墙的比例。在地震区,一般要限制框支墙的总榀数不超过全部横墙榀数的50%,也就是说,框支墙占墙体的比例宜控制在1/2以内。
(2)增加落地剪力墙的厚度(但不宜超过原墙厚的2倍),提高落地前力墙与框架柱的强度等级,减少洞口尺寸,控制落地剪力墙的间距不宜大于建筑物宽度的2.5倍;把落地剪力墙组合布置成筒状或工字形等来增加结构底部的总抗侧刚度。
(3)避免在框支楼盖顶处发生刚度急剧突变,为了保证刚度的变化能顺利地传递和转变。必须对框支楼盖层的设计作特殊的要求,如板厚不宜小于180mm,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且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并应采用双向上下配筋、配筋率不宜低于0.25%;楼板的外侧边可利用纵向框架梁或底层外纵墙加强。楼板开洞位置距外侧边应尽量远一些,在框支墙部位楼板则不宜开洞。
(4)根据建筑使用功能,也可将底层框架扩展为2—3层。刚度随层高逐渐变化,使刚度逐渐减弱而避免突变。
(5)在框架的最上面一层设置设备层,作为刚度的过渡层(即转换层),使结构转换层上下刚度较为接近。
(6)框支梁、柱截面的确定。框架梁柱是底部大空间部分的重要支承,它主要承受垂直荷载及地震倾覆力矩、其断面尺寸要通过内力分析,从结构强度、稳定和变形等方面确定。框架梁高度一般可取(1/6—1/8)梁跨,框架柱截面应符合轴压比N/fcbh,N为地震力及竖向荷载作用组合的计算轴力,fc为柱混凝土轴心受压设计强度
其他在结构上还有若干措施,如在剪力墙肢端增设暗柱,以及规定一些最小配筋率及搭接长度等,其结构加强措施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和采用。
框支剪力墙在竖向布置时为防止刚度突变应采取各种措施,使其大空间底层的层刚度变化率r接近于1,不宜大于2;不宜在地震区单独使用框支剪力墙结构,即需要时可采取框支剪力墙与落地剪力墙协同工作结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