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港工程钢结构防腐蚀设计应与海港工程的结构设计同时进行。
2.防腐蚀设计应从结构整体考虑出发,按结构的不同部位,考虑保护年限、施工、维护管理、安全要求及技术经济效益等因素,选用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3.防腐蚀涂料应具有良好的附着性、耐蚀性,并具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资料。
4.大气区采用的防腐蚀涂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
5.浪溅区和水位变动区采用的防腐蚀涂料应能适应干湿交替变化,并具有耐磨损、耐冲击、耐候的性能。
6.对位于浪溅区难于维修的钢结构,当涂层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在10年以上时,应采用重防蚀涂层系统。
7.水下区和水位变动区平均潮位以下部位采用的防腐蚀涂料应能与阴极保护配套,具有较好的耐电位性和耐碱性。
8.对于在水下区无法实施阴极保护的钢结构,应采用涂层系统保护。
9.钢结构涂装前应进行表面处理。
10.钢结构涂装前应进行表面处理的质量检查。
11.钢结构涂装后应进行涂层干膜厚度测定。
12.厚膜涂层应进行针孔检测。
13.喷涂金属系统的封闭涂层,其底漆应具有良好的封孔性能。
14.喷涂金属施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
15.对喷涂金属层应进行厚度测定。
16.对喷涂金属层宜进行孔隙率检测。
17.阴极保护的保护电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钢结构采用碳素钢或低合金钢时,其阴极保护相对饱和甘汞电极的保护电位范围应为-1.05~-0.77V。
18.采用阴极保护的钢结构应短路连接成一通电整体。
19.控制用参比电极电缆应选用耐海水腐蚀和耐老化的屏蔽电缆。参比电极电缆不得紧靠动力电缆,其屏蔽线(层)必须一端接地。
20当钢结构处于有易燃、易爆气体的环境中时,对阴极保护系统应设置防爆装置。
21.直流电源应置于通风、干燥的环境中,其安全措施应符合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22.当直流电源的输出电压超过36V时,严禁人员下水作业。
当需进行水下作业时,必须先切断阴极保护系统电源。
23.当采用阴极保护的钢结构靠近其他金属结构,或附近有直流杂散电流,使该钢结构或其他金属结构的电位偏正20mV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杂散电流腐蚀。
24.牺牲阳极体与铁芯间的接触电阻均应小于0.001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