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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

发布时间:2018-04-16
什么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这个增加费是怎么收取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是指执行《宜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宜市住建[2014]119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所发生的,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中未包括的部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自2015年4月20日起,新招标的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在“分部分项清单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按项单列。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将其列入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及标准。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标准,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合理确定投标报价,并在投标函中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条款予以承诺。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合同双方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义务与责任。承包方要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专款专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工程和在建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订专项方案并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的相关费用列入工程结算。更多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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