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经业主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在交付使用前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价格和实际发生的增加或减少费用的变化等情况进行编制,并经业主或其委托方签认的,以表达该项工程最终造价为主要内容,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竣工结算是竣工决算的主要依据。
竣工结算也是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中的一项重要经济活动。正确、合理、及时地办理竣工结算,对于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合理确定、筹措和控制建设资金,高速优质完成建设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如土建、管线安装、通风空调等)。
(2)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单位工程竣工结算书汇总)。
(3)项目总结算书(单项工程结算书汇总)。
(4)竣工结算说明书。
如果建设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时,以上内容可以直接计算。
在竣工结算书中应体现“量差”和“价差”。
1)量差
“量差”是指原工程预算中所列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符而产生的差别。产生量差的原因主要有:
(1)设计修改。施工过程中如对原施工图纸进行修改,应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修改通知书”。“设计修改通知书”是现场施工的依据,也是编制竣工结算书计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
(2)现场的小修小改及建设单位的临时委托增加任务等工作量,包括其他零星用工等,都应根据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双方的现场签证单为依据,按照合同规定的调整内容和方法进行调整。
(3)原工程预算中的错误。由于对图纸未看清或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误算,在编制竣工结算书前,应结合工程交工验收,核对本工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原工程预算有错误处应作相应调整。
2)价差
“价差”是指原工程预算中定额或取费标准与实际不符而产生的差别。影响价格差异的因素主要有:
(1)材料价差。在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时,已按照规定的价差系数编人了原预算,在编制竣工结算书时,主要调整“高进高出”这部分议价材料的实际价差。应根据实际购进价格与地区规定的材料预算价格及调整规定.进行省、市价差,地区价差等调整计算。
(2)材料代用。指因材料供应缺口或其他原因而发生以大代小、以优代劣等情况造成的价差。应根据经设计单位审核批准的“材料代用通知单”计算代用材料与原设计材料的价格差异。
(3)选用定额不合理,高套、低套、错套等造成的价差。
(4)取费计算不合理,或施工期间取费标准调整、变化等造成多取、少取或漏取的费用调整。
(5)补充单位估价表的计算调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