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施工中,各单位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做到文明施工,参加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一、土方工程开挖1.对高切方地段的开挖,按设计要求和操作过程应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开挖台阶,边坡达到一致,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形成神仙土,施工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作业。2.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滑坡,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3.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塌,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放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4.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爆破安全规程》执行。在施工中,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施工人员戴好安全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到工地施工,放炮时要有专人把守,疏散周边人员离开,设立安全标志。5.开挖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横向2m、纵向3m的安全距离。6.严禁在开挖与装运作业面上双重作业。7.严禁在弃土、危石下方作业。8.严禁在滑坡地段进行全面拉槽开挖。9.严禁在运土车上乘人。10.挖掘机铲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11.机械下坡严禁空挡滑行。二、路基填筑1.路基填筑时,首先对运输车辆、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土机等机具进行一次检修和保养。2.对机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讲文明、讲礼貌”,施工路段人多车杂,严禁酒后开车,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3.在施工路段弯道,陡坡处设立安全标志牌。三、防护工程及小型结构物1.边坡防护施工时,脚手架要足够牢固。2.砌石工程必须是自下而上砌筑,片石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改小。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4.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得允许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在上部砌筑,下部勾缝。5.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物的施工用电,应按电力部门的要求,进行用电,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保持三箱平衡。6.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保持电线完好性,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7.施工用电安装过程中,要持有技术等级证书的电工人员安装电线和闸刀开关,不能随意乱接乱拉,按有关部门的规范操作。8.对以上交通安全、用电安全、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止失窃都要做到有专人负责管理,这些安全生产规定,对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建设质量都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