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房的防火要求有哪些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客房内所用的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窗帘一类的丝、棉织品,应经过防火处理。
(2)客房内除了固有电器和允许旅客使用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日常生活用的小型电器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尤其是电热设备。
(3)客房内应配有禁止卧房吸烟的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宾客须知等宾馆、饭店内部的消防安全指南。
(4)服务员应经常向旅客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梗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内;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等关闭,人离开客房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5)服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在整理房间时要仔细检查,烟缸内末熄灭的烟蒂不得倒入垃圾袋;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对酒后的宾客尤应特别注意。
(6)写字间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