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组织机构附:安全组织机构图。1.1各部门及人员职责1.1.1项目经理职责负责安全体系的建立,监督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限期解决。组织事故现场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审批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意见,并上报下达。1.1.2副经理职责受项目经理委派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参加安全大检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作出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和确保行车安全与运营设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1.1.3总工程师职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施工时,必须提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层层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根据铁道部颁发的《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制定施工生产安全细则,并根据生产的发展和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1.1.4安全检查工程师职责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并填写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向领导汇报,并在保证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1.1.5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职责具体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负责检查操作工人是否按规定佩带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跟班进行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对违章操作进行批评、教育,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有权拒绝接受。1.1.6班组长职责负责本工班的施工安全,进行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讲评,规范人员操作,杜绝违章指挥。1.1.7安全防护员职责负责既有线的防护工作,严防机械、人员、工具侵入既有线限界,负责施工点两端的了望,本线或邻线来车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负责各种防护标志、信号的设置及应急措施的实施。2执行国家、铁道部、兰州铁路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则、规程严格遵守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铁办[2001]14号)及兰州铁路局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条款。3建立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1建立落实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计划上级审批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建立安全奖罚制度,施工计划上级审批制度。项目指挥部预留各工程对下承包总价的0.5%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安全罚款列入安全奖励基金。项目指挥部年终对各部门和各施工队进行考核评比,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全部返还,对主要负责人给予1万元的奖励,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不予返还,并对主要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对触犯法律者交由检察机关处理。项目经理的奖罚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进行。3.2建立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每年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次总检查,评比打分,奖罚兑现。3.3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施工现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立即电话报告项目指挥部,24小时内报告项目指挥部,项目指挥部48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项目指挥部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机关报告,并通知建设单位代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各有关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者按上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处罚,严重者交由检察机关处理。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与铁路运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为加强施工中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与铁路运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5加强既有线施工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全体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自觉遵守铁道部及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打好安全基础,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员实施的目的,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抓好安全岗位培训。开工前,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分批培训,每人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时,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印发给各基层单位,对照检查,对照实施,特种行业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随时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考评,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确定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