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测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
2、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在使用过程中,应对水质进行检测。
3、砂浆、混凝土搅拌用水应达到《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要求,并制定卫生保障措施,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施工机械设备检修及使用中产生的油污,应集中汇入接油盘中并定期清理。
条文说明:接油盘应定期安排人员清理,清理时,油污液面不得超过接油盘高底1/2,防止油污溢出。清洗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的废水、废油等不得直接排放,应集中处理,以防污染水质和土壤。
6、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宜采用移动式厕所,委托环卫单位定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