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规定,建安工程价款结算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一般适用于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