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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底价格编制原则

发布时间:2015-05-14

一、什么是标底价格?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二、标底价格编制的主要步骤有哪些?

(一)准备工作

(二)收集编制资料

(三)计算标底价格

三、标底价格编制的原则有哪些?

(1) 根据国家统一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

(2) 标底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3) 标底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或总概算(修正概算)价格以内。

(4) 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等。采用固定价格的还应考虑工程的风险金等。

(5)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6) 招标人不得以各种原因任意压低标底价格。

(7) 工程标底价格完成后应及时封存,在开标前应严格保密,所有接触过工程标底价的人员都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标底价格编制原则”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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