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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出纳岗位的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07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部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出纳工作职责

(1)办理货币资金结算业务: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编制收付凭证号。

(3)每日终了,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银行存款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5)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6)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7)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如预留银行印鉴的任一枚印鉴:对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8)负责货币资金收取,凭证的汇总装订。

(9)负责对税金申报缴纳,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工作。

(10)参与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控制。

5、本部门需要存档的资料

(1)预算表

(2)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月报

(3)会计报表

(4)会计凭证

(5)总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科目明细账等账簿

(6)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合同

(7)财产清查记录

(8)QEHS体系文件资料

(9)其他相关资料

6、本岗位应掌握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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