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供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制度,各地是如何实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小编整理相关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鲁班乐标小编以浙江省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为列,具体内容如下: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总则(2)申请的前置条件(3)考核内容(4)申请、受理和审查(5)证书管理(6)监督管理(7)附则七部分内容:
其中申请的前置条件基本内容如下:
第五条三类人员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业道德良好;
(二)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
(四)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附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