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介绍详情

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文明工地

文明工地是一个工地的荣誉称号,由各地方建设局、建设厅颁发这个荣誉称号及相关证书。

综述

颁发证书之前,各地建设局会制定相关条列,根据当地的实时情况,制定申报“文明工地”条件,然后一一对申报的工地进行审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地通过审查并开会讨论是否给予“文明工地”称号。以下是通用制度。

 

申办标准

标识标准

⑴ 现场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简介牌、施工标牌、创优规划牌、安全生产措施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措施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⑵ 工程简介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主要工程数量、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⑶ 施工标牌:主要内容是介绍项目经理部有关情况,项目部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各主要负责人姓名、质量检查工程师、安全员、治安保卫负责人及应急联系电话等。

⑷ 创优规划牌:主要内容是创优目标,创优组织技术措施等。

⑸ 安全生产措施牌:主要内容是确保安全生产采取的措施,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等

⑹ 消防保卫牌: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安全保卫、门卫管理等措施及规定和要求,消防紧急措施等。

⑺ 文明施工措施牌: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生活设施、生产设施、卫生条件、环保措施、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布置要求及采取的措施等。

⑻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主要内容是展示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情况,标明项目部和各施工队驻地位置,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及名称,施工道路及消防保卫设施位置等。

⑼ 以上图牌内容书写字体美观、正规、排放整齐有序。工程简介牌、创优规划牌、安全措施牌、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示意图、施工形象进度图排成一列,位于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要遵守其相关规定。

 

工地标准

⑴班子坚强。项目班子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重视创建文明工地工作,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强。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发挥好,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制度认真,落实措施有力。

⑵队伍过硬。思想过硬,日常学习教育落实,施工人员爱工地、讲道德、吃苦奉献思想树得牢;技术过硬,结合施工狠抓业务技术培训,施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作风纪律过硬,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施工人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打硬仗,无违法犯罪。

⑶现场整洁。生活现场布置合理,设施齐全,伙房、澡堂、厕所干净卫生,宿舍整齐划一,会议室、图书室和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布置有序;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标牌齐全,规格统一,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管理符合贯标要求,场地经常整理,保持清洁。

⑷鼓动有力。施工动员教育及时,标语口号响亮,劳动竞赛成效明显,党团员带头作用突出,施工人员生产积极性高,现场大干气氛浓烈。

⑸工期保证。能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完成实物工作量超计划,工程进度在参战单位中名列前茅,满足工期要求,业主满意。

⑹产品优质。工程有明确的质量目标,有具体的分阶段规划,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严格的控制措施,认真落实ISO9002质量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评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铁路综合工程达85%以上,公路工程达80%以上,房建工程达40%以上,其它工程达行业(合同)规定水平。

⑺安全达标。工地安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教育常抓,检查认真,预防得力,安全防护符合施工规范标准,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严重污染和扰民,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

⑻效益显著。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成本控制,处处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工程无超拨款,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能够超额完成承包利润指标。

 

样板标准

参照文明工地标准执行,争创文明工地称号,使文明工地建设又上新台阶。

 

先进标准

⑴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单位领导班子有强烈的“创建”意识,能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经常进行研究布置,舍得投入,有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和人员,有详细的创建规划和具体步骤措施,有检查评比。

⑵教育扎实,活动深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种教育,职工有较强的创建意识。创建目标、措施和要求深入人心,创建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全员参与热情高,“创一流,争第一”意识强。

⑶成效显著,业绩突出。各工区必须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没有死角,项目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水平较高,必须在公司内外创出良好信誉,使管理处于领先水平。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按各地方建设局政策会略有不同,下面是某市的评审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安全文明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检查评审。

第三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第四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第五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授予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评审组织

 

第六条 市建委成立**市建设工程评优评审委员会,负责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管理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安全文明工地初审委员会,初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

第七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每季度评审一次,由安全文明工地初审委员会组织、初审、推荐,**市建设工程评优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申报条件

第八条 参加评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为**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工程规模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一)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建安工程量100万元以上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由建筑企业承建的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

(三)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按规定配备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且持有效安全员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一线作业人员经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三)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实施方案和措施;

(四)施工现场必须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评价;

(五)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六)具有工程项目开工前的施工许可踏勘记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

(一)没有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出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请,并在市安监站备案的;

(二)发生四级及其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三)受到通报批评的、不良行为记录的、经济处罚的;

(四)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事件以及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五)因严重扰民、野蛮施工受到举报、投诉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

(六)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填报《创建**市安全文明工地申请表》,开工后及时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条件审查备案。

检查方法

第十三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对申请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评定打分。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接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推荐报告后,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达到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授予**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予以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 凡未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

 

 

评审纪律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评审资格。

第十七条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十八条 检查和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公平公正、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九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市建设委员会定期将获奖工程项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奖惩

第二十条 对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主要承(参)建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由市建委发文公布名单,在全市通报表彰。

第二十一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业绩作为企业考核、升级、评优评先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工程招投标部门对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在投标中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可以获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奖励费的70%。

第二十四条 未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不能参加工程质量“优质结构”和“山阳杯”的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已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的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取消市“安全文明工地”获奖资格,收回奖牌和荣誉证书。

(一)发生死亡事故;

(二)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

第二十六条 对被取消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将按规定给于经济处罚和不良业绩纪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辖区符合评审条件的工程项目,报**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评分制度

文明工地的评分也是各地方有各种不同的评分制度,但都是大同小异,下面以某市的文明工地评分制度为例。

安保系统(25分)

项目经理职责不落实扣3~10分,不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扣3~10分,各类检查、安全员监督无记录扣3分;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管理目标扣3~5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扣1~3分;未开展安全教育扣5分,教育不普及扣1~3分,特殊工种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有1人扣2分;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的有1项扣2~5分,方案未按规定计算、审批有1项扣5分;分包队伍安全责任不落实扣3~5分;无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标志缺1项扣1分;无项目应急救援预案扣5分。

脚手架(15分)

架体不稳定扣5分,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扣1~5分,防护栏杆、挡脚板、脚手板不符要求扣1~3分;立杆、剪刀撑搭设不符要求扣1~3分;悬挑脚手不用型钢作悬挑构件扣15分;悬挑脚手或其他特殊脚手架搭设不符要求的扣3~10分;临街钢管未油漆扣3分,无内挡防护或设置不合理扣1~3分;安装验收手续不完备扣1~3分,未验收扣5分。

三保四口(12分)

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符标准或佩戴不符要求扣1分/人;使用伪劣安全网扣5分,封闭不符要求有1处扣2分;安全带不符标准扣5分,不按规定使用扣3分;“四口”1处不防护扣3分,防护不严密扣1分;“临边”防护不符要求的扣1~3分。

施工用电(10分)

无外电防护措施扣5分,措施不严扣2分;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不符要求扣1~3分;未实行“三级配电系统,两级保护”扣3分;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一处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扣2分;电器元件不匹配扣2分,损坏严重扣2~8分;现场照明、电缆、电线架设、变配电装置等不符要求的有1处扣1~3分;其他不符的有1项扣2分。

物料提升(10分)

无“两证两书”扣1~3分;搭拆队伍无资质扣5分;无限位、保险装置扣5分,装置不符要求扣2~4分;架体不稳定扣10分,浪风绳设置不符要求扣1~3分,设连墙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符要求的扣1~3分;纲丝绳,卷扬机地锚不符要求的扣1~3分;卸料平台无安全防护门扣5分,防护不符要求扣2分;吊篮、卷扬机操作棚等其他有1项不符扣1~2分;提升机安装验收手续不完备扣1~3分;未验收即使用扣5分。

外用电梯(10分)

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失灵的扣10分;无“两证两书”扣2~5分;安全防护不符要求扣2~6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无资质队伍安装扣5分;架体不稳定扣10分;安装未经验收扣5分;未经检测就使用扣10分;其他有1项不符扣2分。

塔 吊(10分)

无“两证两书”扣2~5分,安装队伍无资质扣6分;无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缺1项扣5分,有1项不灵敏扣2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路基与轨道、附墙装置与夹轨钳、电气安全等其他有1项不符要求扣2~3分;安装验收手续不完备扣1~3分,未验收扣5分;未经检测就使用扣10分;无日常维护记录扣1~3分。

施工机具(8分)

无安装验收记录扣1~5分;防护装置不齐全扣1~3分,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和绝缘装置扣3分;各种机具使用不符要求有1处扣1~2分;气瓶无标识、存放和使用不当扣1~2分;挖掘机、推土机、翻斗车、打桩机械无“两证两书”扣3~5分。

起重吊装(10分)

起重机械无限制、限位器、无保险装置,无“两证两书”等有1项扣5分;司机、指挥无证上岗扣5分;钢丝绳,地锚不符要求扣1~3分;高处作业不符要求扣3~5分;其他有1项不符扣2分。

基坑支护(10分)

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不符规定扣1~3分;无排水措施扣3分、措施不妥扣1~2分;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作业环境安全等有一处不符要求扣2分;基坑支护无监测记录扣10分。

模板支撑(10分)

立柱不符要求扣2~5分,立柱垫块使用易碎材料有1处扣1分;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时安全防护等不符要求有1项扣3分;砼强度、运输道路、作业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有1项扣2分。

现场围挡(22分)

路、桥建筑:全路段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道路两侧实行全封闭围拦;凡半幅道路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路幅中间设置连续隔离带,路幅边沿设置连续围拦;陆上交通不中断的桥梁施工,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一侧与施工的一侧之间设置封闭型隔离防护拦杆;河道不断航的桥梁施工,桥梁两侧设置防护拦杆,用密目式标准安全封闭围护;高架路(桥)墩、柱和上部结构施工时,两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路桥施工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记、禁行标记、导向标记和灯光照明。工地应设企业标志。

房屋建筑:围栏连续设置,高度:城市主干道2.5米,一般工地2米,优先采用彩钢板,砖砌围墙(外侧粉刷,上有压顶装饰线,下有勒脚装饰线),保持坚固、稳定和整齐美观。

工地现场出入口设置牢固、开启方便的大门,有门卫和门卫制度,进入现场佩戴工作卡,大门及出入口保持整洁,美观。 无围拦扣10分,不连续扣2~5分;无隔离带扣10分,隔离防护拦杆设置不符要求扣2~5分;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禁行、导向标记或灯光照明,缺1项扣3分,工地无企业标志扣3分,企业标志不整洁美观扣1~2分。无围档扣10分,不连续扣2~5分;高度不符扣1~2分,所用材料不牢固,不稳定扣8分;围档破损、不洁1~3分,其它不符扣1~2分。大门不符要求扣5分,无门卫和管理制度扣3分,无企业标志扣3分,不整洁美观扣1~2分。

材料堆放(12分)

材料堆放按总平面布置,砂、石子、纸巾、石灰等应设料仓或料池,各种材料都应堆放整齐。有名称、品种、规格标牌,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分隔存放,各类“下脚料”分类堆放有序;有成品保护措施,机械设备保养清洁,有合格的计量器具。优先采用预拌混凝土。 不按总平面布置堆放扣3分,无料仓或料池扣2分,无标牌扣1分,乱堆放扣2分,易燃、易爆材料未分隔堆放扣3分;“下脚料”混堆扣1分;成品保护差或无措施扣2分;设备保养不洁扣1分;无合格计量器具扣1分。有条件、不使用预抖混凝土扣2分。

现场住宿12分 禁止在建工程内住人,宿舍门窗齐全,夏天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冬天能保暖,整洁有序,窗明地净;使用正规单人床,衣衩,物品放置整齐,宿舍内用电规范,不烧煮东西。 在建工程住人扣12分;门窗不齐全扣1分;无消暑措施和防蚊措施扣1~3分,不整洁扣2分,睡铺不符要求扣1分;乱拉电线扣2分;烧煮东西扣1分。

现场防火(6分)

有消防制度和消防措施,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源;有动火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无制度、措施,组织扣1~2分,无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扣1分,无足够的水源或高层施工未设专用消防水源管道扣2~3分;无动火审批手续或无监护措施扣1~2分。

治安治理(6分)

现场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到人,生活区有条件的设职工学习和文艺活动场所,有治安防范措施,施工人员挂牌上岗。 无制度、责任不落实扣2分;有偷盗违法事件每一起扣2分、重大违法事件扣5分,有不明身份的闲杂人员扣1分,男女混居扣3分;睡统铺扣1分。施工人员未挂牌上岗扣1分。

评分说明

1、1-8项=100分,适用于主体结束后的考核评分检查。

2、1-11=130分,适用于主体施工,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的平时考核检查。

3、机械设备的“两证两书”指该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履历书。

4、安保体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订。

5、总分=施工安全数×0.6权重系数+文明施工分×0.4权重系数。

6、优良条件:总分≥85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5%。

7、达标条件:总分≥80分;施工安全,文明施工中(1)-(8)得分率≥80%。

8、总分70~80分的为基本达标,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工地。

9、考核项目中(缺项考核的除外)有一项为零分,则不能评为文明工地。

10、每项扣减分数不大于应得分数。

11、现场生活设施利用市政公共设施或基地设施的,按百分率计分。

12、发生死亡事故或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项目不得评为文明工地。

13、采用技术进步者加10~15分,在省、部检查中获通报表扬者加20~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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