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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杯申报范围

发布时间:2017-02-02
南京市建筑工程“金陵杯”优质工程奖,是南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金陵杯评选由各在宁建筑施工会员企业提出申报,申报工程必须是南京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评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或过渡期间的优良工程)。
那么金陵杯的申报范围是怎样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关于金陵杯申报范围的内容。
申报“金陵杯”奖范围:
一、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m²(含)以上;
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²(含)以上;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m²(含)以上或单跨在24m(含)以上;
四、独立安装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含)以上;
五、无具体划分规模标准,但有较大影响,有纪念意义或建筑风格独特其工程质量突出的工程。为保证评奖工程的完整性,如主承建单位申报的工程,有合法分包方或配合方(包括安装、装饰、地基等单位)参建的其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左右,分包方或配合方应作为参建单位来申报。
下列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外地来宁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我市以外的工程;
二、保密工程和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三、未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报监或安全报监的工程,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安全事故的工程;
四、已参加过“金陵杯”奖评选而未被评上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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