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交房阶段的资料是怎样的?请看下文分析。
一、交房程序
1、建设项目城建档案资料经备案后,并取得各项证后,开发(建设)单位通知用户接收房屋;
2、开发(建设)单位向购房(分房)人交付住宅产品,在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时,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供用户查阅和复制。
二、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具备的条件:
1、每套住宅经分户验收合格,并张贴《分户验收合格证》;
2、住宅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住宅小区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时,应具备的条件:
1、小区内的道路、排水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2、小区内的绿化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3、小区内的照明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4、小区内的技防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
5、小区内配建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竣工并验收合格;
6、小区内配建的公共厕所竣工并验收合格;
7、小区内的水、电、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管线进户,已开通供应服务或有协议限期开通供应服务;
8、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企业已经入住并开始正常服务;
9、开发项目合同约定的配套公共用房已落实(分期开发、分期交付的有分期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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