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老生常谈的话题,许多基层单位在安全工作上喊得响,叫得硬,在落实上却往往是风拂杨柳,虚晃而过。翻开大小报纸,人们经常会被一些醒目的安全事故标题所吸引,一行行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让人深思。
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极为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在执行力度上日渐强硬,从2000年起已经有10名以上的省部级干部因安全事故被问责处理,但是重大安全事故又何以仍然频发呢?
据分析,这些安全事故大都发生在企业的基层,主要原因往往是生产运行中的某一具体环节出了问题,或者是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安全隐患骤然爆发,或者是在危险源分析、监管控制上的能力不足、漠视最起码的安全投入等等而引发,如此而已,这正是问题的关键。倘若来自法律、政府、上级以及社会公众舆论的“高压”不能及时转化成企业的“内压”,便无法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安全事故当然可能随时随地一触即发。
作为施工企业,必须要把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每一个工号和环节中,形成强硬的“内压”管理,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实任何一个施工企业和项目都不缺少安全生产的理解力和决策力,但在执行力上却往往严重不足,而执行力却是决定“内压”的重要因素。结合施工现场的管理,不难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能否正确面对。《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应运而生的专职安全员成为项目施工的重要成员,但更应当重视安全员的管理素质和水平,应当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弥补安全管理专业人才不足的局面。
要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内压”,首先要从认识上、制度上进行约束,认真进行危险源的辩识和分析,把问责制前移到施工的各个环节中去;其次就是要加大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切忌那种抓了芝麻丢了西瓜的行为出现;最后就是加大工中的监督检查和奖罚制度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只要把这三步棋走好,安全生产的局面就可以得到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