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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05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建设(监理)等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0.5%;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市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1%。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省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2%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3%。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

奖励。

(二)罚则:

1.各分公司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各年度各分公司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该分公司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

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部门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的项目部负责外,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工程1年。

4.不论是公司组织的季度生产安全大检查,或是公司工程部组织的月度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查内业资料,经检查发现内业资料过半数没有做,则罚款2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的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

没有按规定编制《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每缺一项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做至符合要求为止;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1)质量控制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没有填报拆模申请单或拆模没有用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去试压,每漏一个检验批罚款50元。

C.砌墙砖每15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强度等级应分别做;应待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少做一组或先使用后补做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待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种型号规格的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3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型号规格罚款200元。

框架柱的纵向受力主筋采用电渣压力焊接头的,应每一楼层抽样试验一次(规格应齐全),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卷材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防水涂料现场抽样检验的数量: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每缺一组试验罚款300元。

(2)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和工程部月度检查被抽检的检验批质量达到优良,每一项公司(工程部)奖励该工地50(1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公司则重罚该工地500(5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检(半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公司奖给该工地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被上级处罚则一切损失项目部自负,公司另外再重罚该工地5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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