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应包括下列内容:
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毒、防暴、防洪、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车辆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处理知识;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4、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其重机械、机动车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书,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