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节一环保”控制体系控制措施设施设备体系名称子项名称控制目标1环境保护扬尘控制
1、土方施工阶段,现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
2、场区四周围墙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小于0.08mg/m3。
3、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停车场、活动场地等区域目测无扬尘。
1、现场形成环形道路,面路宽m,面路宽m;2、场区车辆限速公里/小时;3、安排人专门负责现场临时道路的清扫和维护;4、场区大门处设置冲洗槽;5、每周次对场区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进行测量;6、土石方运输车辆采用带液压升降板可自行封闭的重型卡车,同时配备3—6m的帆布作为车厢体的第二道封闭措施。
7、随主体结构施工进度,在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8、建筑垃圾采用袋装密封,防治运输过程中扬尘。9、袋装水泥、腻子粉、石膏粉等袋装粉质原材料,在现场设置密闭库房,下车、入库时轻拿轻放,避免扬尘。10、零星使用的砂、碎石等原材堆场,采用废旧密目安全网或混凝土养护棉等覆盖,避免起风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