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控制程序提要:准备部负责保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方面如在检查中提出处置意见,则应在处置合格后,由质量部重新组织复查,并填写复查记录。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1、一般过程的控制
1.1工序控制
1.1.1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确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
1.1.2一般工序的控制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
1.1.3技术准备部组织对关键工序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明确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确定施工机具、设备,并安排适宜的工作环境,明确检验标准和验证人员。
1.2现场准备
土建工程部负责组织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对现场勘察、测量定位、放线的控制等,由测量人员作好记录。
1.3技术交底
1.3.1施工前,应向作业人员或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填写并保存技术交底记录。
1.3.2技术交底的依据是: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规程、工艺标准、安全规程、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方案、项目质量计划、技术措施等。
1.4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1.4.1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由设计监理、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汇签后生效。
1.4.2对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评审按本手册第4条款的规定办理,办理单位负责将签字齐全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送到有关部门和分包商。
1.5施工环境
对施工前和过程当中的施工作业环境及安全工作的管理,由安全文明部组织按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1.6施工机械
1.6.1安全文明部负责对进场设备组织验收,并填写保存验收记录,并建立项目设备台帐。
1.6.2安全文明部负责编制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能力,做好并保存相应记录。
1.6.3安全文明部应对分包商自带机械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督促分包商进行维修保养。
1.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按第12条款的规定本手册进行控制。
1.8验证
对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特性的验证,主要通过作业人员或分包商自检,工程部和质量部监督核验的方式来进行。具体为:
1.8.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a由工程部组织,准备部和作业人员或分包商参加对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质量部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并通知监理、设计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以作为下道工序可继续施工的依据。
b准备部负责保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方面如在检查中提出处置意见,则应在处置合格后,由质量部重新组织复查,并填写复查记录。
1.8.2工程预检
工程预检由工程部组织,质量部、作业人员或分包商的负责人参加。质量部负责填写并保存预检记录。
2、特殊过程的控制
那些通过后续检验不能完全确定,而需预先进行控制的过程,规定为特殊过程,本项目的特殊过程为钢结构焊接和地下防水工程。
2.1特殊过程的预先鉴定
2.1.1土建工程部组织对特殊过程中的操作者、施工设备、物资、施工技术(结构焊接,另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方案、作业环境条件等要进行预先鉴定,填写特殊过程预先鉴定记录并保存。
2.1.2安全文明部负责对参与特殊过程施工的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即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2.1.3对特殊过程中的首件产品要进行检验,确认技术指标及操作技能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上岗操作。
2.1.4特殊过程的首件产品检验,土建工程部应通知技术准备部、质量部参加。
2.1.5安全文明部负责对施工设备的确认,以判定其能力是否满足过程需要。
2.1.6物资采购部负责对投入到特殊过程的物资质量进行共同验证。
2.1.7现场经理组织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确认。
2.2特殊过程的连续监控
2.2.1作业人员负责进行连续的过程参数监控,并填写连续监控记录。
2.2.2质量部除检查项目特殊过程的预先鉴定情况外,还应对特殊过程实施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