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项目总金额 元,大写:
2、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乙方对指定的范围的建筑垃圾清运出场,清运完成后10日内支付该批次清运款。该款项为包干价(含税金、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道路洒水等一切费用)。
五、施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六、双方责任及权利:
甲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代清楚施工现场周围情况和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2、配合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施工全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指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条文施工作业,注意环保要求:洒水除尘、控制噪声,避免不安全因素发生。
4、负责机械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在施工区域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牌。
5、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6、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7、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的缴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道路的清洗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对范围内的目标开展清运工作,如没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过错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做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对合同条款修改,需双方协商生效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须共同遵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