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的安全疏散设计应考虑哪些问题,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正确确定疏散时间
这是安全疏散的基本因素,制定防火技术措施,应以疏散时间为考虑间题的基础。失火后,就应使人员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疏散口从危险地疏散到安全地一地下工程外或避难处。因此至安全出口的最大步行距离、通道的宽度、出口数目、大小,都必须满足安全疏散和疏散时间的要求。对于地下建筑来说,由于热烟的危害性大,在考虑人员疏散时,应该有一个疏散时间的概念.一般疏散时间定于3min之内为宜。
2.考虑安全疏散速度
关于疏散速度问题,也是疏散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筑物功能不同,人员组成不同,照明条件不同,差别也不一样。我国规范规定每100人需要通道的出口宽度为1m。
在设计中参考上述参数时,应该考虑地下工程在无自然采光的条件下,琉散时间要比地面建筑严些。尤其是火灾时,由于正常电源被切断,应急照明照度较小情况下,烟雾弥漫空间,阻挡人们视线,疏散速度会小得多,因此取值时应按最困难的条件考虑。
3.合理确定安全疏散出口距离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J98-87)根据工程的功能对安全疏散距离分别作了规定,按该规范执行即可。
4.地下工程必须设有足够的安全出口
一般的地下工程,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对于较大的地下工程,每个防火分区都应该有两个出口。其中一个出口必须直接对外,以确保人员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