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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12-14

4.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地下管线构筑物竣工图、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2)。

4.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和规划红线,审查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开口线,务求准确。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

4.3深基坑开挖前须由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定期进行位移、沉降观测,并将成果上报监理单位。

4.4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4.5检查土方开挖机械性能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机手是否持证上岗。

4.6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并审查爆破方案是否合理,填写A4表。

4.7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4.7.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基坑边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7.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高度是否合乎要求;

4.7.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7.4地表水、雨水冲刷斜坡情况,边坡周围排水沟工作是否正常;

4.7.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4.7.6有无局部塌方;

4.7.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4.7.8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4.7.9基坑开挖周围应设置护栏或明显标志、防止人车跌入基坑内,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4.7.10做好挖方工程计量工作,记录土类与分界情况(标高、范围)。

4.8基坑内建筑物及基坑的保护4.8.1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业人员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4.8.2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由设计单位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隆起,以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喷浆,铺设保护层等)。

4.9验槽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并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A4)。验槽内容如下:

4.9.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质量标准见附表;

4.9.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有无地下水出露、是否要增设排水措施;

4.9.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筏形基础而言);

4.9.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4.9.5桩头处理;

4.9.6基坑、底部地下渗水情况如何,排水设施工作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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