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应根据工程设计内容,按照规范的提示,结合有关计价定额的使用规则,完整、明确地描述清单特征。
(1)、各类基础下有各种垫层的,垫层应包括在基础项目内,并描述其平面尺寸和厚度或直接描述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垫层工程量。
(2)、有梁、无梁带形基础以及同一基础类型、不同底面标高的基础应分别编码列项。
(3)、箱式满堂基础,可按基础类型、不同断面尺寸、不同底面标高的基础应分别编码列项。
(4)、设备基础应按块体外形尺寸不同分别列项,项目特征应对基础的单体体积、设备螺栓孔尺寸和数量、二次灌浆要求及其尺寸予以描述,二次灌浆不单独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