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编制并执行本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本工程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能与后续工序顺利交接,同时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达标,安全事故率为零,力争使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本细则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编写,适用于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管理。本细则所述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包括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土方开挖及回填等施工内容。
三、职责:本细则由本工程项目监理部土建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具体执行并对其负相应责任。
四、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4.1工程概况(略,具体详见本工程监理规划)4.2专业工程特点4.2.1本工程由1栋9层综合楼及1栋4层仓储组成,设一层地下室,基础形式采用静压沉管灌注桩基础,现地面标高为6.81~8.16m(黄海),±0.00相当于黄海高程7.8m,底板底标高-4.9m(相对标高),底板厚度300mm,基坑深度约5.00m,属深基坑工程。本基坑支护设计采用土钉墙结合自然放坡支护体系,放坡坡面采用喷射混凝土面层,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为60mm,内配φ6.5@300—300钢筋网.土钉墙采用土钉墙段采用锚管φ48做土钉,孔径不小于110mm;坡面喷射混凝土100mm厚,内配φ6.5@200—200钢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