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班长必须坚持班前讲话,根据工作内容讲安全,一次未执行罚款20元。2.工班没有周检,班前讲话没有记录,队旬检发现一次罚款50元。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罚款100元一次,如造成严重后果并行处罚。4.擅自离岗罚款50元。5.民工无带班人员罚款50元6.现场没有交接班记录,旬检时发现一次罚款50元。7.二号车倒梁发现一次罚款100元。8.二号车对位结束后未打铁鞋发现一次罚款50元。9.换装架立好后未进行试吊罚款50元,换装架基础不密实牢固或左右水平相差大于10mm或未压缝罚款50元,换装架重立每个罚款200元。10.酒后作业发现1人次罚款100元。11.零号柱螺栓未上齐上紧罚款50元,零号柱基础不牢或零号柱不垂直罚款50元。12.换装架连接螺栓未上齐上紧罚款50元。13.二号车与一号车不得连挂,发生一次撞钩罚款200元。14.一号车落梁过程中,禁止二号车对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5.架桥一号车未按规定打好铁鞋,安放固定止轮器发现一次罚款50元。16.躲在一号车体底下休息、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7.车辆走动时,严禁扒车、跳车及强行穿越车辆,发现一次罚款20元。18.架桥一号车禁止全悬走行、对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桥梁撞击零号柱,发生一次罚款100元。19.墩台定位未按规定安放铁盒子、支撑导链,发现一次罚款100元。20.墩台拉梁时使用直径小于22mm或钢丝绳生根不牢靠罚款100元。停放车辆没有有效的防溜措施,一次罚款200元。以上是对“铺架队的安全管理条例”的介绍,更多内容请登录鲁班乐标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