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结算审查委托合同和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3)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发布的丁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解释。
(4)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或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价格信息、调价规定等。
(8)工程结算审查的其他专项规定。
(9)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