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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照明工程的发展概念与现况

发布时间:2019-09-30

1(略)

“绿色照明”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是一种在全球绿色环保运动下兴起的以节约电能、保护环境为宗旨的新理念。它是指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电光源、灯用电器附件、灯具、配线器材以及调光控制器材等),改善和提高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照明条件和质量,从而创造一个高效、舒适、安全、经济、有益环境并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照明环境。

2.绿色照明在国外的发展

绿色照明由理念到实践,十多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先后开展了由政府倡导和推动并且由公众、企业、非政府组织(NGO)广泛参与的绿色照明工程活动。经过国际社会十多年的不懈努力,现在绿色照明工程已经成了国际公认的节能环保项目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范例。

2.1美国的绿色照明计划美国国家环保局(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EPA)在1991年启动了绿色照明项目,通过联合社会各界参与者以签署备忘录的形式,鼓励参与者提高照明能效,节约照明用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参与者承诺在项目实施的5年内将至少90%的照明设备更新为节能产品。截止1997年,该计划实现照明节电70亿千瓦时。

项目实施到后期逐步扩展到建筑整体节能,并在1998年正式融入到“能源之星”建筑节能计划中,与墙体绝缘、建筑设备节能、室内电器节能归为一体。凭借“能源之星”在美国公众中的强大品牌影响,绿色照明工程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和广泛的推广。在2001年“能源之星”实现照明节电800亿千瓦时,相当于标准煤2880万。

2.2欧盟的绿色照明计划20世纪90年代,欧洲的一些主要工业化国家,如英国、法国、德国等开始组织实施绿色照明活动。2000年年初,欧盟联合各成员国的能源主管部门正式发起了欧盟绿色照明计划项目。该计划属于非强制性的推广环境保护计划,资金投入按国别分开考虑。项目鼓励成员国的非居民用电者自愿参与,向欧盟承诺为拥有的新建筑安装高效照明系统,5年内完成对全部低效照明系统的更新改造,并由参与者成立工作组,定期向欧盟联合研究院(JRIofEU)提交项目监测数据。

同时每年举办照明节能颁奖会,鼓励参赛者推出高效照明系统和技术设计以及改造案例参加评选,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通报表扬。欧盟“绿色照明计划”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年2月至2006年。这一阶段有80多个团体组织参与,成立了15个能源管理机构。第二阶段:2007年至2020年,目标减少能耗量20%。2008年,制定出针对办公场所和街道照明设备的节能要求,将城市照明纳入到整个节能减排的战略中去。2009年前,在个人家庭中推广使用节能灯泡,逐步淘汰白炽灯泡。欧盟发起的绿色照明国际研讨会每年都要召开一次,第六届是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作在上海召开,宣传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促进了中国绿色照明与国际绿色照明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

2.3国际高效照明项目(ELI)全球环境基金(GEF)和国际金融公司资助的高效照明项目发起于2000年,2003年完成第一期运作,集中在7个发展中国家(阿根廷、捷克、匈牙利、拉脱维亚、秘鲁、菲律宾及南非)的公众宣传、标准制定、标志推广、电力公司和能源服务公司激励计划等领域。2004年我国的中标认证中心(原中国节能认证中心)接管了项目二期的运作,内容包括:继续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高效照明产品认证及推广。任何照明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可以向ELI质量认证机构提交ELI认证申请,ELI质量认证机构将根据ELI认证技术规范要求,对申请方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检测报告(由认可实验室出具)进行审查和评估。获得ELI认证的申请方可以使用ELI认证标志和证书。

3.绿色照明在国内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电力短缺现象严重。照明用电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2%,而采用高效灯代替普通白炽灯可节电60%-80%[2],因此照明节电是解决中中国电力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得到了政府的社会的充分重视。在近些年来,中国紧跟世界发达国家步伐,绿色照明工程在我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应用。绿色照明在国内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国际交流,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全球环境基金(GEF)资金援助的基础上,1996年我国发起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项目”,制定发布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

作为九五期间重点项目之一“中国绿色照明工程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2000年年末,我国主要高效照明电光源产品的产量超过10亿只,荧光灯与普通白炽灯的比例从1995年的1:6.25上升到了1:3.2,实现照明节电量257亿千瓦时。这一阶段的工作也为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在我国的持续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五期间,绿色照明工程依旧得到了极大地重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在2000年8月得到GEF理事会的批准,并获得GEF813.595万元的赠款资助。

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广泛消除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市场障碍,减少CO2和其它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到2010年可降低照明用电10%的节电能力。基于项目的调查数据测算表明,“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自2001-2005年,累计实现照明节电333.04亿千瓦时,提前5年达到项目文件的2010年的节能目标[4]。

4.绿色照明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中国的绿色照明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但是仍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实现绿色照明工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

4.1现阶段我国绿色照明工程面临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在绿色照明工程发展过程中,在建立能够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高效照明电器市场及服务体系,促进节能新机制的转换和形成等方面还面临很多问题,主要有:

4.1.1高效照明电器产品面临的市场障碍并未消除由于认识、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政府大规模开展绿色照明的能力受限,加之企业自身也缺乏开展社会宣传、建立培训网络的积极性和条件,使公众对绿色照明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的了解很少。大批建筑设计人员对于当前以新技术、新工艺为基础的高效照明产品的性能指标不了解,没有掌握达到设计标准的途径和方法。另外高效照明电器产品节能认证和标志工作还比较薄弱,相关的标准和法规不太完善,使得当前照明产品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其间,这也影响了消费者对高效照明产品的信心。

4.1.2建筑照明节能标准的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程序有漏洞“十五”绿色照明工程促进项目期间,建设部颁布实施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对除居住建筑外的办公楼、商业、旅馆、医院、学校和工业6类建筑节能标准作了强制性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建筑的照明体系并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求。如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竣工验收后的装修过程缺乏监管,装修后的实际照明效果常常严重超过设计标准。

4.2我国绿色照明工程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措施要使我国的绿色照明工程可持续发展,体现出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应,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借鉴国外绿色照明工程实施的先进经验。具体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4.2.1推行和完善建筑照明节能标准体系建筑照明节能应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规划,设计,设备安装等。在设计中应尽可能提高天然光的利用率,实现建筑的绿色化。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并开展节能标准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建筑、装修等单位和一些政府主管部门了解标准,掌握达到设计标准的途径和方法,并自觉地贯彻执行标准。

4.2.2积极推进节能认证活动推进节能认证可以规范高效照明产品的生产并推动市场的消费。健康、稳定的生产和消费市场是推进绿色照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4.2.3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推广应用为加快绿色照明的推广,政府可采取各种经济手段,如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税收减免,能耗超标增收费用等,刺激并激励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的市场和应用。对于公众也应加大绿色节能的宣传,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

4.2.4发展创新产品目前,发光二极管(LED)技术正在发展,这将对照明产业产生革命性的影响。与现有照明技术相比,LED具有使用寿命长、能耗低、发光利用率高、无汞、无紫外辐射、工作稳定等优点,被认为是继白炽灯、荧光灯、和高强气体放电灯(HID)之后的“第四代光源”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在以后的发展中也应重视LED技术和产品在照明领域的应用,促进绿色照明工程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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