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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建筑

发布时间:2017-09-13
行政建筑是不同于其它类型建筑,在选择建造上有严格的规定,代表的意义非常重大,做好每个细节才最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行政建筑和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第一条
为了在行政办公楼的建设中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特制订《行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行政办公楼(以下简称办公楼)。
第三条
办公楼的建设必须贯彻勤俭建国的精神,能不建的就不建,可以改建、扩建的就不新建。必须新建的应根据机关的级别,按照本标准的建设等级核算建设规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建设;并尽可能由几个部门联合建设,或在上级和有关部门的组织下统一建设。
第四条
办公楼的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五条
办公楼的建设以满足近期需要为主,不得过分强调今后发展使用要求,任意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建设规模,并根据财力、物力等条件,因地制宜,努力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用较少的资金把工程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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