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用材料品种、质量及构造作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接触砖、石砌墙或混凝土墙的木龙骨架、木楔或预埋木砖及木装饰线,应做防腐处理。龙骨材料及木线应干燥、顺直、无开裂、无变形、无弯曲。
3.钉胶合板、木线的钉头应嵌入其表面。对于板面齐平的钉子、木螺钉应镀锌,金属连接件、锚固件应做防腐处理。
4.如果采用油毡、油纸等材料做木墙身、木墙裙的防潮层时,应铺设平整,接触严密,不得有褶皱、裂缝和透孔等。
5.门窗框板与罩面的装饰面板齐平,并用贴脸板或封边线覆盖接缝;接缝宽窄一致、整齐、严密;压条宽窄一致、平直。
6.隐蔽在墙内的各种设备底座,设备管线应提前安装到位,并装嵌牢固,其表面应与罩面的装饰板底面齐平。
7.木装饰墙下面若采用木踢脚板,其罩面装饰板应离地面20~30mm;如果采用石材踢脚板,其罩面装饰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严密。在粘贴石材踢脚板时,不得污染罩面装饰板。
8.板材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2mm;接缝平直度允许偏差≤3mm;接缝高低允许偏差≤1mm;压条平直度、间距允许偏差≤3mm、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