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将建筑物外围护的防风、遮雨、采光、隔热保温等使用功能与建筑外墙装饰相结合,形成融建筑技术、建筑艺术为一体的建筑外围护结构,已在我国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中广泛应用。但由于玻璃幕墙结构的特殊性,涉及材料种类多、技术要求较高,既要有正确的设计计算、规范的工艺流程,又要有配套的加工设备及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因此对玻璃幕墙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点的掌握更为重要,本文简要叙述玻璃幕墙工程的全方位质量控制的几个要点。
一、设计的质量控制
幕墙设计要给制作、安装、监理等各方面人员在不经任何解释的情况下能完全看懂,因此,图纸应该完整、详尽,表达方式应规范化。现在玻璃幕墙工程多由施工企业自行设计,图纸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审核,有的虽经审核,也只是从总体方案、立面效果上粗审一下,未起到技术审核把关作用。因此,设计图纸极不规范,普遍存在设计图纸深度不够、设计图纸不全的现象:无施工图说明和施工要求,缺少节点大样图,缺少预埋件锚固节点计算、幕墙龙骨框架在竖向荷载、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应力变形等计算;避雷、防火、防排水措施不当,没有通过设计确定幕墙自身避雷接地系统的设置分布、引出线的材料和截面尺寸与主体结构防雷系统可靠连接,并在设计图、大样图上标注清楚,而直接利用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作避雷接地的连接体;设计图中没有标出预埋件位置,忽视三维调节处理。另外,有些工程的玻璃幕墙设计滞后于主体工程进度,结构上未设预埋件,使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措施不当,影响可靠的连接。还有些工程楼面外缘没有实体窗下墙,但没按要求设置防撞栏杆,所有这些都给玻璃幕墙留下了不同程度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二、材料的质量控制
幕墙用型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中规定的高精级要求,阳极氧化膜厚度不应低于《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GB8013中规定的AA15级,结构件型材壁厚不小于3mm。结构胶要有很好的抗拉强度、剥离强度、撕裂强度和弹性模量,它同时也起到避震的作用。结构硅酮密封胶和耐候硅酮密封胶必须由材料供应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保限年限的质量证明以及结构硅酮密封胶与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和粘结性试验报告,且应注意同一批次的结构胶质量是否稳定,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结构硅酮胶,耐候胶与结构胶不得相互代用,尤其不得将结构胶作为耐候胶使用;五金件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使用易生锈的不锈钢材料,电焊时应对不锈钢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溅到不锈钢上引起生锈;严格按规范要求采用防火等级为A或B1的材料,当材料的防火等级不明确时,应取样进行测试。
三、施工的质量控制
玻璃幕墙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预埋连接件制作安装;二是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具体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幕墙与主体连接,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但必须通过节点强度试验决定其承载力,试验项目及承载力应由设计决定。预埋件、连接件必须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焊缝质量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的要求,并经防腐处理。
(2)幕墙连接件应有三维调节余量,可调节范围各为40mm,并有防松脱措施,受力的铆钉和螺栓每处不得少于2个。
(3)构加式幕墙立柱应采用大套管连接形式,立柱连接芯管伸入立柱每端不小于立柱空腔高度的2倍,立柱与芯管应为可动配合,上下柱间隙宽度不宜小于10mm,并应用密封胶密封。
(4)立柱与横梁两端连接应加设弹性橡胶垫片且应用密封胶充填严密。
(5)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应保持一定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2块弹性定位垫块,垫块的宽度与槽口宽度应相同,每块长度不应小于100mm。玻璃与构件之间隙应使用弹性材料填充,不得用气硬材料填充。
(6)玻璃四周橡胶条镶嵌牢固不松脱,四角应斜向断开,断开处和中间部位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
(7)隐框、半隐框幕墙禁止现场打注结构胶。
(8)结构胶、密封胶打注应均匀平整顺直,粘结严密牢固,无气泡,密封胶不得三面粘结。结构胶粘结厚度和宽度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同时,结构胶粘结厚度不应小于6mm,且不应大于12mm,粘结宽度不得小于7mm;密封胶施工厚度应大于3.5mm,宽度不应小于施工厚度的2倍。
(9)全玻幕墙玻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结构硅酮密封胶嵌填严密,缝隙宽度不宜小于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