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是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由山东省建设厅编制的标准,本规范是是什么时候发布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小编整理建筑基坑监测规范相关内容:
《建筑基坑监测规范》基本概况: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本规范是一项新颁布的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89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50497-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济南大学会同9个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本规范共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频率,监测报警,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等。本规范附条文说明。其中基本规定内容包括:
3.0.1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3.0.2 基坑工程设计提出的对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等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3.0.4 监测工作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接受委托;
2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 制定监测方案;
4 监测点设置与验收,设备、仪器校验和元器件标定;
5 现场监测;
6 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7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8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3.0.5 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 了解建设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 收集和熟悉岩土工程勘察资料、气象资料、地下工程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等;
3 按监测需要收集基坑周边环境各监测对象的原始资料和使用现状等资料。必要时应采用拍照、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或进行必要的现场测试取得有关资料;
4 通过现场踏勘,复核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5 了解相邻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情况。
附件:建筑工程基坑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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