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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9-21
什么是安全检查通知书?安全检查通知书的形式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安全检查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安全检查通知书应按年编号,有签发人、批准人、被下达单位名称、存在问题详细情况、检查时间、要求反馈时间、签发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必要时应注明判定隐患或问题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和幅度。安全检查通知书的具体样本由公司安全部编制。


安全检查通知书分为“不安全指令书”、“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安全检查报告书”、“ 考核通知单”、“ 罚款通知单”。


不安全指令书


(一) 公司质安科提出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不安全指令书为一式三份,签发人自留一份,签发单位存一份,被下达单位一份。


(二) 下达“不安全指令书”的范围:


1、严重威胁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不安全隐患或问题,情况紧急,必须立即整改的;


2、问题虽不十分紧急,但一旦发生,后果十分严重,容易发生重大事故或多人事故的不安全隐患;


3、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安全专业人员可下令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后,补发“不安全指令书”。


(三) 接受指令书的项目部,按指令书所指项目无条件立即组织整改,并于三天内向下达指令书的部门反馈处理情况,签发指令书的部门在一周内派人前往复查后签认。


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一)公司质安科提出意见,由科室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下发执行。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为一式三份,签发人自留一份,签发单位存一份,被下达单位一份。


(二)对一般性隐患(问题)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三)接受通知书的项目部,按通知书所指项目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并采取控制措施,并于一周内向下达通知书的部门反馈处理情况。


“安全检查报告书”是公司在安全检查中对所检查项目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包括好的作法、存在问题,下发“安全检查报告书”后,可不再下发“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但如需下发“不安全指令书”时必须下发。安全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检查单位一份,被检单位两份,在被检单位领导签字后,返还检查单位一份。


任何项目部和个人不得拒收安全检查通知书,也不得推诱扯皮。


对冒险蛮干的项目部和个人,安全检查人员可以视情况停止其作业,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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