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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7-09-18
那么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主要包括哪些阶段,在各个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阶段分别有哪些要求,在此鲁班乐标为你带来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相关介绍以供参考。


从2017年7月至10月,政府部门将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将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及专项整治等工作,自7月中下旬开展督查。下面和大家具体聊聊这次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主要包括部署动员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实地督查阶段。


(一)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部署动员阶段(7月)


1.我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安排,印发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依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做好相应的部署动员及落实工作。


3.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省(区、市)工作方案关于主管部门的检查内容要求,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自纠。


4.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本省(区、市)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情况应报送本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本省(区、市)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建筑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深入到项目开展检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到本行政区域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查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7年9月1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三)政府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实地督查阶段(9月至10月)


1.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实地督查。尤其要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业整顿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行跟踪复查。


2.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有关情况于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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