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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9-29
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宜昌经纬纺机有限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验收和后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Q/JWYCxxxx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定义
GB/T19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是指公司各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工程。
4原则
实施项目管理,建立监管、约束机制,防范违规操作。
5职责
5.1规划办公室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5.1.1负责组织公司工程项目年度计划编制与初步审核。
5.1.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
5.1.3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5.1.4负责签订工程项目的合同。
5.1.5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与进度控制。
5.1.6负责监管工程项目进场物料。
5.1.7负责组织利用自筹资金进行的金额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工程项目的验收。
5.1.8负责在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股份公司)监督下,组织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验收。
5.1.9负责配合经纬股份公司的项目后评价,组织公司各单位项目后评价。
5.2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各种物资款及进度款项的付款及账务处理。
5.3价格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主材价格认定。
5.4风险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相关审计。
6程序
6.1各单位自筹资金工程项目的申报
6.1.1各单位根据市场实际变化情况和技术部技改办下达的年度技改计划申报通知,向技术部申报工程项目申请,技术部技改办审核汇总,编入年度技改计划,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技改计划审核程序进行审批后,向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申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
6.1.2各单位按照申报的工程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a)投资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
b)现有企业的概况;
c)项目的主要内容及要达到的目标;
d)拟建规模、建设条件、技术水平;
e)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
f)项目进度安排;
g)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6.1.3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各单位所编制的《项目建议书》要上报技术部,由技术部对其中的内容进行落实与审查,报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形成决议,连同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一并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审批。
6.1.4经批复同意立项的项目,技术部通知各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技术部上报项目的《可行性
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企业概况、市场预测、建设必要性、预期达到的目标、技术先进合理性、项目主要内容、环境保护、能源消耗、成本结构、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及资金筹措情况、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财务分析及预期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等。
6.1.5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的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做出决议后,连同批准决议一并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
6.1.6投资总额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议,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备案。
6.1.7技术部将批复通过的项目列入年度技改技措计划中,经纬股份公司批准后,由技术部开始组织实施。
6.2政府支持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
6.2.1各单位在获取国家或地方有关部委发布的相关信息或政策时,可通过中央或地方两条渠道
进行投资项目的申报。
6.2.2需通过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申报投资项目的,各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准备资料上报技术部初审后,报主管领导审核通过,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上报。技术部根据最终审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单位。
6.2.3直接通过所在地方有关部门申报投资项目的,由技术部技改办按项目要求准备资料,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地方有关部门审查。地方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技术部根据最终审批进行项目立项,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备案并通知各单位。
6.3前期准备
6.3.1工程项目立项后,由技术部技改办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
6.3.2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前,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城市规划许可和环评审批手续。
6.3.3在项目完成招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正式施工前依法取得安全备案、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审核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6.4招投标管理
6.4.1技术部依据国家招投标法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写《招标文件》,包含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
6.4.2技术部审核《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6.4.3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投标单位投标文件。
6.4.4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由技术部组织投标单位资格审核。
6.4.5技术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在当地招标办举办招标活动,通过投标资格审核的单位可以参加公开招标。
6.4.6技术部派人员全程参与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并与技术部派驻人员联合组成专家评标委员会。专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中列示的招标要求集中评审投标单位,并将结果记录在《工程评标结果》中。技术部、专家组、招标代理机构、当地招标办分别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6.4.7技术部将《工程评标结果》存档保管,并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备案。
6.4.8对于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勘探和工程监理等项目,按邀请招标方式办理。
6.4.8.1邀请招标的评标机构由技术部、财务部、价格管理办公室、风险管理部、工会、公司纪检委和相关单位组成。
6.4.8.2参加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原则上应多于三家。
6.4.8.3邀请招标的评标结果由技术部编写“项目定标纪录”,参加评标单位分别签字确认。
6.4.8.4“项目定标纪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技术部下达《中标通知书》,并存档。
6.5供方选择
6.5.1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设备选用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或专业品牌。
6.5.2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设备产品在国内企业使用和验证,反映良好。
6.5.3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应要比价的由价格管理办公室核定。
6.6签订合同
6.6.1技术部根据公开招标的《中标通知单》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由相关单位先草签合同。
6.6.2按照合同管理制度对拟订的合同或协议进行会签,由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对内容的充分性、适宜性进行审核确认后签订合同。
6.6.2.1合同金额少于30万元的合同,由技术部人员签字、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6.6.2.2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至50万元的合同,由技术部人员签字、部门主管领导及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6.2.3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合同,由技术部人员签字、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公司主管领导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6.6.2.4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技术部人员签字、部门主管领导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后,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
6.6.2.5非格式合同应由法律事务部审核签字后按格式合同程序办理。
6.6.3中标单位按规定办理安全协议、安全告知书和环保告知书。
6.6.4技术部对正式合同存档备案管理。
6.7合同付款
技术部根据工程合同的付款要求,进行预付款、月度款及结算款的申请,相关人员签字后交
财务部进行审批。
6.8施工图设计
6.8.1工程项目计划批准后,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工艺方案设计:
6.8.1.1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工艺方案设计。
6.8.1.2相关单位根据使用要求提出工艺设计要求及工艺布局设计方案。
6.8.1.3技术部组织各专业技术部门进行工艺方案审核。
6.8.1.4工艺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形成正式工艺要求文本和工艺布局设计方案。
6.8.2工程项目设计一般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6.8.2.1技术部向具备工程项目设计资质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
6.8.2.2技术部向设计单位提供《可行性报告》、工艺要求文件和工艺布局等技术设计要求,与设计单位进行有效的技术经济交流。
6.8.2.3设计单位根据要求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和设计费用。
6.8.2.4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定标,编制工程项目定标纪录表。
6.8.2.5工程项目定标纪录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技术部下达中标通知书。
6.8.2.6技术部与中标设计单位进行商务谈判,签订设计合同。
6.8.3技术部根据设计合同组织施工图设计:
6.8.3.1设计单位根据相应的要求进行总体方案设计,提交总平图和效果图。
6.8.3.2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6.8.3.3设计单位根据审定的总平图、效果图进行施工图设计。
6.8.3.4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施工图评审。
6.8.3.5通过评审的施工图,由技术部委托审图机构进行审核。
6.8.3.6通过审图机构审核,形成正式施工图。
6.8.4施工图交底及图纸会审,开工前在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图交底和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设计单位、技术部、施工单位应参加。
6.8.5图纸会审应做出详细的记录,监理单位负责拟写“图纸会审纪要单”,并经与会各方签字同意。由技术部对施工图纸加盖“供使用”章确认后分发相关单位。
6.8.6“图纸会审纪要单”由监理单位负责保存原始记录备查,工程竣工后交技术部归档保管。
6.8.7设计变更应经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技术部的签字方可生效。因过失造成设计变更的,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6.9工程造价控制
6.9.1技术部编制概算,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
6.9.2在项目概算的基础上,技术部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工程造价估算工作。中介机构根据《可行性报告》、《工艺方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及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工程预算。
6.9.3技术部会同风险管理部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审查后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
6.10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
6.10.1施工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项目范围、项目进度安排和具体施工方案,在施工单位内部履行完审批手续后,送技术部和监理单位确认。
6.10.2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方案、措施)时,应遵循重点突出、简单易懂、操作性强的原则。《作业指导书》中应有专门的章节对施工中的危险点、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因素、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预测,并提出预控措施。
6.10.3对于简单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经施工单位内部审批后上报技术部备案。对于重大的施工项目《作业指导书》措施,如大体积混凝土浇注、大件运输吊装,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内部批准,上报技术部和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专题讨论通过并批准后方可实施。
6.11开工申请的提出与审核
6.11.1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编制《开工申请报告》,在预计的开工日前送达监理单位。
6.11.2监理单位复核《开工申请报告》,签署意见后送技术部审签。技术部在签署意见后返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
6.12工程监理
6.12.1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制定相关办法,细化监理职责,对承建单位施工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公司实施监督,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改正。
6.12.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每项完工验收报告均进行二次验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施工技术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一施工环节。
6.12.3未经工程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物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得拨付工程价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6.13项目沟通
6.13.1除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应行文外,各单位之间联系处理一般工程问题,均采用“工程联系单”。
6.13.2技术部会同监理单位每周组织各参建单位(包括设计、施工、主设备厂家)驻现场负责人参加的施工协调会议。各单位应按时签到,会后应共同执行协调会议有关决议,技术部与监理单位负责督促与检查。
6.13.3施工单位应于每月末(具体时间由技术部确定),提供当月工程月报(包括完成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意见),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技术部。
6.13.4施工单位应按年、季、月提供其下一个年、季、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材料、设备、用款计划),报监理单位和技术部,由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6.14进度控制
6.14.1施工单位安排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对周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进行复核。每周调度会上施工单位汇报上周工程进度,列出下周工程计划,对未完成的周进度计划说明原因,并提出相应措施,确保下周完成。
6.14.2每月末,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技术部进行一次进度分析会。会上要求施工单位分析工程未完的原因,并由施工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
6.14.3施工单位每月编写“进度统计报表”,并上报监理单位审查。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进度统计报表”后,审核工程量进度,经确认后由技术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所报的工程进度款,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给予正式批复,按付款规定办理付款手续。
6.15工程变更
6.15.1工程变更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6.15.1.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流程
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申请单”,交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如有必要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研究后并做出变更的决定,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单位签收后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应就工程变更引起工期改变及费用增减分别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批准。
6.15.1.2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流程
由设计单位提交《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交施工单位按变更要求实施。变更引起的工期改变及费用增减与有关单位协商后,并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批准。
6.15.1.3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流程
由建设单位将变更要求通知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变更方案交建设单位,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施工单位按变更决定施工,所涉及工期及费用增减报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批准。
6.15.1.4如果变更涉及结构主体安全,工程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
6.15.2工程变更应填制“变更申请单”,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部签字确认后交施工单位执行。重大工程变更按照项目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有关程序和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6.15.3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应当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并由技术部对工程变更价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并报项目法人批准。
6.15.4因人为因素引发重大工程变更造成损失的,追究其变更申请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16基建物资管理
6.16.1按照合同约定,自行采购工程物资的,按照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组织工程物资的采购、验收和付款。
6.16.2由施工单位采购物资的,每批物料进场前,由施工单位出具物料相关《质量、安全证明》,
确保工程物资符合设计标准。监理单位查看相关证明,确保物资符合合同要求,并在证明上签字确认,施工物料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17财务入账
6.17.1技术部定期审核“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审核各项目的立项、到货、开工、进度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以保证在建工程入账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并留下审核痕迹。
6.17.2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提交技术部,技术部根据相关合同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申请手续,同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6.17.3临时工程和零星项目支付进度款,按照合同价款或施工图预算并根据工程进展程度按比例支付。
6.17.4财务部将财务账上在建工程的项目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上的项目进行核对,以确保所有立项项目都已在财务账上反映。
6.17.5财务部定期审查与在建工程支出相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有效性,审核相应会计凭证的准确性,依据国家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支出的性质进行判断,符合入账要求后进行审核操作并留下审核记录。
6.17.6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质保金期满一年后,如未发生施工质量缺陷,由技术部填写申请付清质保金。
6.18工程竣工验收
6.18.1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向技术部、监理单位申请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6.18.2分部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以向技术部、监理单位提交项目总体竣工验收资料。
6.18.3技术部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后,按要求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代表建设单位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勘探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应当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并形成《项目验收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确认。
6.18.4验收合格的项目,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勘探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确认。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工程决算》,并由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组织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
6.18.5审计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审计后,出具《工程审计定案表》或《审计报告》。《工程审计定案表》或《审计报告》,应经技术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多方签字确认,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6.18.6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技术部填写“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请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组织验收。
6.18.7投资总额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技术部将《工程审计定案表》或《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6.18.8验收合格并通过决算审计的项目,由技术部编制交付使用清单,及时办理交付手续,并在当月向财务部出具验收文件和入库单据。
6.18.9财务部审查与固定资产验收或交付相关的《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工程审计定案表》或者《审计报告》、《到货清单》、《发票》等原始单据的有效性,根据经审批的《工程审计定案表》,审核相应会计凭证的准确性,符合入账要求后进行审核操作并留下审核记录。
6.18.10有政策支持的投资项目由地方或国家的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将相关验收文件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备案。
6.18.11技术部代表公司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认证、规划验收认证手续。
6.18.12在所有备案、认证手续完备后,由技术部办理房产证。
6.18.13技术部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6.19工程项目档案管理
6.19.1施工单位负责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整理,技术资料编制工作与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在项目开始、项目运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中做到竣工资料管理、编制、验收与工程同步进行。
6.19.2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审核竣工技术资料,确认后报送技术部,技术部移交公司档案室立卷保存。
6.20项目后评价
6.20.1对于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及有政策支持的投资项目,由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组织进行项目后评价。
6.20.2技术部根据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填写“项目后评价表,进行项目后评价,评价时限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1年后。评价内容主要参照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描述的预计效果进行。
6.20.3评价结果由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并留下审批记录。技术部将经过审批后的“项目后评价表“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
6.20.4对于投资总额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由技术部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
6.20.5根据评价结果,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奖惩。
7监督、考核
规划办公司按计划要求,将工程项目投资实施情况上报经纬股份公司技术部。
8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规划办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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