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受自然因素作用易产生破坏的边坡坡面,应根据边坡的土质、岩性、水文地质条件、边坡坡率与高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等,选用适宜的防护措施。
2、路基边坡坡面防护工程类型及其适用条件宜按规定选用。
3、在采用植物或喷护、挂网喷护等路堑坡面防护和在年平均降水量大于400mm地区较高的土质路堑边坡地段,宜在坡脚处设高1~2m浆砌片石护坡或护墙。
4、软硬岩层相间的路堑边坡,应根据岩层情况采用全部防护或局部防护措施。
5、当浆砌片石护墙高度大于12m、浆砌片石护坡和骨架护坡高度大于15m时,宜在适当高度处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m.
6、浆砌片石护墙、护坡的基础,应埋置在路肩线以下不小于1m,并不应高于侧沟砌体底面;当地基为冻胀土时,应埋置在冻结深度以下不小于0.25m.
7、封闭式的坡面应在防护砌体上设泄水孔和伸缩缝。当坡面有地下水出露时,应采取措施将水引排。
8、土质和易风化岩石的深路堑边坡,宜在坡脚处设置挡土墙,以降低边坡高度。当挡土墙墙顶上方坡面设有浆砌片石护墙、护坡时,墙顶应设置边坡平台,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m.
9、用砂类土、细粒土等填料填筑的路堤,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