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采购与招标网隶属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上海各市县提供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政府工程招标信息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信息档案整理的专业服务网站。上海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基本概况: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市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其性质为采购代理机构和非营利性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办理采购事宜。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网站中,集中展示了上海本地区内建筑企业工程招标投标,项目招投标内容的公示,为了提高上海招标网各项工程招投标的效率,上海采购与招标网制定相关的工程招标投标信息,推动上海市本地区的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其中上海招标网制定工程招标采购程序,让相关建筑企业的人员了解工程招投标的概况,具体内容如下:
1.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递交采购需求表及有关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相关图纸、清单及技术需求。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中心工程采购部。
3.工程采购部与预算单位共同确定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要求。
4.工程项目报建、签订委托采购协议。
5.设计监理直接发包手续办理,超过50万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
6.工程采购部进行招标文件制作,时间约2至3个工作日。
7.预算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会签与确认。
8.发布招标信息,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提交资料、,并按公告的要求向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答疑。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法定时间不少于20天。
10、开标、汇标、专家评标,时间一般控制在一周内,其中抽取专家应提前2天进行通知。
11.预算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并反馈给工程采购部。
12.采购中心内部审核招标过程和结果,时间为1个工作日。
13.在收到中标结果确认后,进行中标通知书备案和中标结果公示,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质疑。如果收到供应商质疑,则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处理办法》办理。
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应在30天内签订合同。
15.合同各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项目现场管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预算单位组织验收、付款、竣工结算等。
16.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17.如果招标失败,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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