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有哪些?有哪些条例?请看鲁班乐标编辑的文章。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3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第三条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二、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第五条安全教育和检查一、安全教育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重点培训、持证上岗。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二、安全检查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2、不定期安全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3、专项安全检查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施工安全检查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2、道路运输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5、安全标识、标牌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6、安全防护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7、安全文明施工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8、施工机械设备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9、安全隐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10、安全生产事故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上报项目部及工区领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录像。11、危险品、爆炸物品使用1)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各种可燃性液体(燃油)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防爆措施。2)各种气瓶运输、存放、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米;12、施工用电1)桥梁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末端设专用保护线,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10Ω。2)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3)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4)夜间作业面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照明灯光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根据施工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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