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优质工程奖包括建筑工程奖、市政工程奖和装饰工程奖,是全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奖,是申报省“泰山杯”奖的基本条件。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由烟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联合颁发。获奖工程应达到省内先进、市内一流,代表我市工程质量最高水平。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申报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申报主体应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企业,主要参建单位由总承包企业一同申报。凡具备条件的项目可随时申报。(详见文章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范围
申报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竣工验收、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详见文章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审
烟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管理工作;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市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详见文章烟台市优质工程奖工程评审)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建筑工程50个、装饰工程25个、市政工程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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