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单位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单位资质标准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基本条件
(一)建筑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建设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三)建筑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单位资质要求
(一)建筑单位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二)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三)建筑企业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四)建筑企业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
相关建筑人士可以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等级标准,利用鲁班乐标查询工具全国具乙级资质的企业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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