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区,有三层含义:其一必须是节水灌溉项目,这是大前提;其二必须达到高起点、高科技含量、高质量、高效益等高标准要求;其三必须能真正起到示范样板作用。也就是说,一个示范区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三点,才能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区。
一、全面意义的节水灌溉
节水灌溉,准确地说应该是农业高效用水。农业用水中能被作物真正利用形成产量的水量是很少的,它的绝大部分都损失在从水源到田间入口输送过程的渗漏和蒸发中、进入田间后的深层渗漏和田间蒸发中以及从作物根系到形成产量的过程中。前两项损失直接影响水的利用率,后一项损失影响到水的利用效率。农业高效用水,就是要尽可能地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把有限的水用到点子上,从而获得最大增产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句话,全面意义的节水灌溉就应该做到:节水、增产、高效。
二、科学地为示范区“高标准”定位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节水灌溉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粗放灌溉传统习惯的影响,再加上宣传力度、投资力度不够,节水措施、设备、工程的科技含量不高,生产、建设的标准偏低,管理滞后,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等种种原因,我国现阶段节水灌溉总体上技术水平不高,单项措施多,重硬件,轻软件。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农业节水再上一个台阶,要在短短五年的时间内,按国家确定的目标建成300个节水增产重点县,的确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此,要求我们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搞大轰大嗡,而应该有的放矢地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高标准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建设来总结经验,发挥样板作用和引导作用,从而带动整个节水灌溉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
要建设好这些高标准项目示范区,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高标准。所谓高标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具有阶段性和地域性。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国情特殊,各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水利工程现状条件和农民素质条件均差异很大的国家,显然不能简单的一刀切,不能全国用一个标准去统一。也就是说,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应赋予“高标准”不同的内涵。
一个高标准示范区,在确定其规模时,不要一味追求大;在选择节水技术模式时,不要盲目攀高求洋。即:所选用的技术模式不一定科技含量越高、越先进就越好,而是要求这种技术模式与其应用地方的基础条件相适宜,并在现有的节水技术模式上适度超前。众所周知,现有的各种节水工程技术中,喷灌的科技含量高、技术比较成熟。顺义县大面积推广应用的半固定管道式喷灌技术用于大田作物时,进展得很顺利。他们从1989年示范到现在,已经累计发展了70万亩,并取得明显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目前把这种做法放在西北高扬程灌区,就不一定行得通。而应当考虑一种既有现实推广意义,又有一定超前性的技术做法。再如,被国家计委、水利部列为1996年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之一的河南省柘城县,由于资金的制约,示范区内安排了2000亩粮田,采用管道输水技术,而选择的管子却是适合喷灌用的压力管。这样一来,与传统的管道输水技术比较,投资增多了,他们的这种做法不失是一种值得推荐的高标准选择。因为,从长远的观点来看,目前用在管子上的多投入将会大大减少今后由管灌改为喷灌时的管材浪费和造成更大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