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程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项目经理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
1企业的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权力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2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确定项目经理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外包队队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并明确安全奖惩指标。
3项目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各自部门的业务人员,外包队队长与外包队民工,分别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同时要督促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2安全教育
1外包队民工,在入场前要办理有关合法的劳务用工手续,经劳资等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入场教育。
2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进行七天脱产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否则,一律不准上岗。
3职工、外包队民工入场教育合格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使安全教育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中。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职工要每半月进行一次,外包队民工每周进行一次,受教育面要达到100%,不留死角,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的,应及时补课。
5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教育制度,除对职工、外包队民工进行文字安全技术交底外,班组长还应根据当天作业环境等因素,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教育,做到班前检查班后总结。
6积极利用板报、标语、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使职工、外包队民工从中受到健康、有益的安全教育。
(3安全检查措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部颁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执行。
2建筑施工现场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作好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考评打分记录,同时要作好日检安全记录,及时掌握现场的安全情况。
3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针对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在立即整改的同时,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单位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反馈隐患整改信息。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中,要虚心听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5要督促整改,对复查时没有按要求整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6搞好争创文明安全工地评比达标工作,总承包部、公司一级按月、季的安全检查打分情况和根据日常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安全评比工作。
(4安全防护
1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否则禁止进入现场。
2凡从事两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
3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严禁投掷物料;在基坑中作业时须搭设木斜道一座。
4各种脚手架的杆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钢木脚手架混搭,脚手架的立杆、大、小横杆间距、十字盖宽度及拉接点必须达到方案设计要求。
5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一道挡脚板,脚手架立网全封闭,严禁用竹笆作脚手板。
6对各种类型的高处作业按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范要求,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施工洞口,临边防护要严格按规程或方案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8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拆改。
9作好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范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健全安全用电管理的内业资料。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严禁在基坑边护身栏杆上或脚手架上挂设电缆,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料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以上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由鲁班乐标搜集整理,更多关于“地下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建筑方面知识可以关注鲁班乐标行业栏目。“一点鲁班乐标,中标很轻松”。查询建筑企业信息,请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或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