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正确地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不仅保证了各工程项目能成套地交付使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投资的综合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引起足够地重视。在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遵守合同工期,把配套建设作为安排总进度的指导思想。
(2)以配套投产为目标,区分各项工程的轻重缓急,把工艺调试在前的、占用工期较长的、工程难度较大的项目排在前面;把工艺调试靠后的、占用工期较短、工程难度一般的项目排列在后。所有单位工程,都要考虑土建、安装的交叉作业,组织流水施工,力争加快进度,合理压缩工期。
(3)从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出发,在年度投资额分配上应尽可能将投资额少的工程项目安排在最初年度内施工;投资额大的工程项目安排在最后年度内施工,以减少投资贷款的利息。
(4)充分估计设计出图的时间和材料、设备、配件的到货情况,务使每个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土建施工、备安装和试车运转的时间能合理衔接。
(5)确定一些调剂项目,如办公楼,宿舍、附属或辅助车间等穿插其中,以达到既能保证重点,又能实现均衡施工的目的。
(6)将土建工程中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土方、基础、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结构吊装、砌筑和装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分别组织流水作业、连续均衡施工,以此达到土方、劳动力、施工机械、材料和构件的五大综合平衡。
(7)在施工顺序安排上,除应本着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先干线后支线,先地下管线后道路的原则外,还应使为进行主要工程所必须的准备工程及时完成;主要工程应从全工地性工程开始;各单位工程应在全工地性工程基本完成后立即开工;充分利用永久性建筑和设施为施工服务,以减少暂设工程费用开支;充分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尽可能减少雨冬季施工的附加费用。此外,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还应遵守技术法规、标准,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应尽可能做到各种资源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