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是装修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装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公司经理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装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组织本公司贯学习贯彻执行党、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上级安全管理规定、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第2条、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资金;
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施工工具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救援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5条、建立、健全符合本公司本专业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各工种按章作业;
第6条、保证装修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资金及时到位;
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8条、积极在本公司采纳和推广安全生产新建议、新做法、新技术并努力组织学习新的施工工艺,不断推进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质量;
第9条、切实保证施工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10条、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学习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会议着重讨论月度内存在的安全文明生产上的隐患和问题,分类汇总,对突出性问题,分别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同时规定由各项目经理为具体负责人,并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11条、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2条、在本公司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3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重大事故救援预案;
第14条、安排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15条、定期向职工会议报告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查询建筑企业、中标业绩、建造师在建、企业荣誉、工商信息、法律诉讼等信息,请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或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