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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安全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2-04-14

1、受工会组织委托,代表工会履行群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兼职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班组(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3、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班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教育以及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全员“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看着他人被伤害”的安全意识。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或向上级报告。5、参与并监督项目部、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6、收集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7、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8、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报告并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若遭拒绝,可建议工会发放“红、黄”通知书。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10、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监督检查工作记录,定期将日常工作的统计结果向本项目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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