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管道线路工程,勘探点间距视地质条件复杂程度而定,宜为200~1000m,包括地质点及原位测试点,并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程度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宜为管道埋设深度以下1~3m. 2、对管道穿越工程,勘探点应布置在穿越管道的中线上,偏离中线不应大于3m,勘探点间距宜为30~100m 并不应少于3 个;当采用沟埋敷设方式穿越时,勘探孔深度宜钻至河床最大冲刷深度以下3~5m;当采用顶管或定向钻方式穿越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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