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保障设备、设施及人员的安全,规范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重点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技术安全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3.2 陕柴公安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3.3 机械动力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
3.4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作业场所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3.5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 为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设备的安全操作及对环境的保护,在各单位的作业范围内各负其责。
4.2 消防安全管理
4.2.1 陕柴公安处依据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确定公司防火重点要害单位部位。
a)在公司重点单位部位动火,应填写一级动火证;
b)在火灾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场所动火,应填写二级动火证;
c)在非重点单位部位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位动火,应应填写三级动火证,由动火单位内部审批;
4.2.2重点作业场所的动火管理,执行公司《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后方可动火。
a)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证,审请在重点要害单位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