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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杯”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范围

发布时间:2017-02-20
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提供我国各种建筑奖项申报评审的全面解析。常州市“金龙杯”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是常州地区建筑装饰行业评选优质工程最高荣誉奖。那么“金龙杯”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的申报范围是怎样的呢?以下是鲁班乐标整理的的关于“金龙杯”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范围的内容。
“金龙杯”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的申报范围:
1、申报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收入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申报的建筑幕墙工程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或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收入不低于400万元,高度30米以上;
3、申报新建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相当于三星级宾馆以上标准的或高级建筑装饰(三星级以上)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30%以上;
4、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等修复性建筑和纪念性建筑且应当整体装修,申报工程项目可不受造价限制;
符合以上条件的市外、省外工程可同时申报,省外工程需附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同意申报证明,幕墙装饰工程如总包单位未予申报的,承建单位可单独申报。
下列建筑装饰工程不列入“金龙杯”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
1、企业在境外施工的工程;
2、无法进行现场复查的工程;
3、临时性建筑;
4、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5、未通过质量、消防验收的工程;
6、已申报过省、市优质工程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
7、存在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严重拖欠或质量、安全投诉等情况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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