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基底标高引测时需进行二次传递,引测随基槽分步开挖分层引测,采用往返测或换人测,保证精度符合测量规范。在每步槽壁钉入50*50*500的木方{不少于2个},并在其上用圆珠笔标注顶部标高数字,以便校测。
土方开挖时测量人员随班进行控制,当土方开挖接近槽底标高时,为控制开挖标高,防止超挖少挖,在槽壁上每隔3米测设距槽底设计标高0.5米或1米的水平木桩或钢筋桩,桩顶面测定标高误差控制在±3mm以内,槽底水平控制采用撒白灰点法,白灰点上部应平整,其抄测标高误差±10mm,机械挖掘至槽底时预留2cm的人工清土,其标高误差为±50mm。